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
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工作制度
根据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总体思路,本着为学生、为家长、为企业负责的原则,为更好的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学期跟踪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一、建立毕业生就业实名登记制度,动态跟踪毕业生就业进展,做好分类统计
1、在毕业生离校实习、择业期间,毕业班辅导员要建立本班毕业生实名登记薄,每周通过电话、班级QQ群等方式了解毕业生就业进展,生活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2、毕业班辅导员定期将毕业生情况做好分类,各类别以实名制形式报至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分类包括:已签约、已就业未签约,暂时不就业、家里安排就业、自行择业(分地区)、需学院推荐(分地区)等各类毕业生。
3、就业指导中心召集各系及毕业班辅导员定期召开就业工作阶段性难点问题分析会,对未就业毕业生逐个进行研究,建立工作记录,并根据未就业原因确定未就来类型,对已就业但工作中存在的典型问题进行分析研讨,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推荐就业工作。
二、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家访制度
在毕业生跟踪服务过程中,对未能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和各系要关注他们的就业问题,各毕业班辅导员要对有就业问题的毕业生进行家访。家访工作必须做到:辅导员亲自登门拜访,与毕业生家长面对面交谈,了解学生的未就业原因,沟通学院对毕业生推荐工作的情况,争取得到家长的支持,形成合力共同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
三、建立就业有问题毕业生召回培训制度
凡因应聘技能欠缺或本人就业心态不端正导致不能成功就业的毕业生,学院将其召回进行堤升培训。
1、学院通过毕业生跟踪调查、毕业生本人反馈等方式了解毕业生工作状况,确定符合召回条件的毕业生。
2、具体以下情况的毕业生,属于学院召回对象:
⑴离校后一直未找到适合工作的毕业生,属于应聘语言沟通能力欠缺的。
⑵离校后一直未找到适合工作的毕业生,属于应聘技巧知识欠缺的;
⑶离校后一直未找到适合工作的毕业生,属于就业意识、就业心理准备不足的。
3、教学环节
(1)培训方式主要是短期、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工作由学院教务处统一安排。
(2)召回培训纳入学院学分制管理,召回学生必须返校培训,否则按旷课处理,缓期毕业。
4、确定、组织环节
(1)各系与毕业班辅导员共同研究确定召回培训毕业生名单,确定后报学院审批。
(2)各系负责做好召回毕业生组织和管理工作。
5、对培训后需要学院推荐就业的,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推荐就业。
四、严格筛选用人单位,做好分类推荐
1、依据毕业生未就业类型的区分,对需要学院推荐的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推荐工作。
2、严格考察用人单位,掌握详细真实的招聘信息,把好学生就业第一关。
(1)对于已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单位,结合回访了解的招聘信息再与相关负责人联系,进一步了解企业环境及详细情况;
(2)对于一些新建立联系的企业应严格审核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结合实际情况上门或电话了解企业详细信息。
3、就业指导中心应将了解的企业的详细情况做好记录,并建立档案。
4、毕业生根据学院推荐的用人单位情况,结合本人实际选择企业应聘,各毕业班辅导员及就业指导中心在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记录单上做好登记,并定期反馈录用及上岗情况。
5、推荐方式采取集中校园招聘会与即时定向推荐相结合。
五、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制度
毕业生跟踪调查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学院人才培养不可缺少的环节。通过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了解人才培养的质量及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推进学院的专业建设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根据我院具体情况,制定了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
1、调查方法与内容
(1)毕业生跟踪调查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及实地访谈的方式进行。
(2)用人单位调查。主要调查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纪律水平、智能水平、岗位表现等方面的评价。
(3)问卷和访谈项目的总体设计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各系可结合自身调查的需要作必要的深入和细化。
2、工作要求
(1)毕业生跟踪调查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继续和深入,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定期跟踪调查毕业生较集中的单位和地区;各系负责本系的毕业生跟踪、调查及信息反馈。
(2)各系要建立完整的毕业生信息跟踪数据库。在了解毕业生具体工作单位的基础上,建立跟踪联系网络,作为毕业生质量评价的基础和基本信息来源。
(3)毕业生跟踪调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系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并注意总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逐步改进和完善此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