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我院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对突发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及处置能力,维护广大师生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组织机构
总 指 挥:常务副院长 刘凤娟
副总指挥:院长助理 臧树勋
成 员:全体委会委员 全院各部门负责人
各行动小组成员:
1 通讯联络组:组长:院办主任 院办全体成员 舍务老师
2 灭火行动组:组长:微型消防站站长 义务消防队员
3 疏散引导组:组长:学生处处长 舍务老师 各楼层消防员 全体授课老师
4 安全防护组:组长:保卫处处长 保卫处全体成员
5 医疗救护组:组长: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卫生所 班车司机
6 后勤保障组:组长:总务处处长 总务处全体成员
二、报警程序和接警处置程序
1 无论任何部门(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向保卫处及相关部门领导报告,并根据火灾分类,向应急管理局119报警。
保卫处电话:89345820 院办电话:89345800
2 报警时要沉着冷静,要讲清楚以下内容:
(1)报警人的姓名、地址、工作单位、电话;
(2)失火的准确地理位置;
(3)简要报告失火的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
(4)报警同时应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扑救初起火灾,疏散人员物资。
3.保卫处、院办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迅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现场,并及时通知事故发生部位的人员或电工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
(2)立即通知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副总指挥和通讯联络组,紧急赶往事故现场展开抢险灭火行动,同时核实报警内容情况是否正确,必要时再次向“119”报警,并派专人到校门前道口引导消防车快捷到达事故现场;
(3)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本预案的程序和措施组织疏散和扑救。
三、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
1 疏散引导组成员在发生火灾时,负责人组织灭火和疏散,首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再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身的安全;
2疏散时,要先疏散易燃物和贵重物资,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通道和远离火场的安全地点,并安排人员看护,以确保安全。
3 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四、灭火行动组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 灭火行动组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从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在总指挥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2 灭火行动组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3 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消防部门的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灾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
4 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医疗救护和后勤保障的程序和措施
1通讯联络组
(1)通讯联络组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指挥成员和各行动小组到达火灾现场;
(2)根据总指挥的要求,将停电、供水、车辆调配、灭火措施等指令传达到火灾现场的各行动小组;
(3)将火场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和寻求相邻单位支援的联络工作。
2 安全防护组
(1)安全防护组接到火警后,应快速赶到火灾现场、进行现场保护、控制局面同时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校内和火场,并迅速通知有关人员清理火场周围停放的车辆远离火场;
(2)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与鉴定,并协助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
3 医疗救护组
(1)医疗救护组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救护车等,迅速赶赴火灾现场,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抢救;
(2)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
4.后勤保障抢修组
对火灾现场的水、电、煤气、锅炉及有关设施进行及时的控制、抢修,并对校园大环境水、电、煤气等总体监控,如有必需,及时报请市政、水电、煤气锅炉等管理部门前来抢修。